集团一些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称号
在7月31日召开的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四届八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劳模表彰大会上,一些集团单位和个人受到了表彰其中,集团唐钢公司、邯钢公司、矿业公司、宣钢公司动力厂供电车间、承钢公司热轧卷板事业部转炉车间、石钢公司炼钢厂连铸二段、舞钢公司运输部机辆段、钢研总院"巨人计划"研发团队等8个单位荣获"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称号;王兰玉、郭景瑞、杨春生、徐海江、席玉军、李莹、唐光明、马锡民、张永坤、郑国昱、王大勇、刘海涛、郭新科、李建新、王宜广、孟祥臣、刘春雨、唱春占、徐杰、高永会、李光伟、吕德文、陈秀英、李建华、赵建国、代维、王立军、王全胜、杨卫民、韩勇、高继明等31名职工荣获"全国钢铁工业劳动模范"称号。
这次评选表彰全国钢铁工业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自2009年全国劳模评选表彰活动后的第二次,也是中国钢铁行业成立以来的第三次全国劳模评选表彰活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高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层层推荐、审核和公示,终由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审定产生。
本次共评选出98个全国钢铁行业先进集体(不包括央企)、284名劳动模范和8名先进工作者